台灣固網用戶濫發電子郵件處理辦法 違反規範用戶名單他家業者檢舉信箱


公告內容

台灣固網(以下稱本公司)針對ADSL用戶濫發電子郵件所採取之處理辦法及相關問題說明。

公告事項
一、 處理依據:
  本公司於 上網服務契約 中已明定,用戶不得於網路上使用任何方式寄送大量郵件, 且本公司對於違反條款者亦有權不經用戶同意而停止其使用權。

二、 濫發電子郵件之定義:
 
本公司用戶如符合以下情事之一者,且經本公司查證屬實,均屬於濫發電子郵件:
1. 未經收件者同意,擅自寄發大量郵件或廣告信至一位或多位收件者信箱。
2. 收件者無法選擇拒絕接收,或已向寄件者表明拒絕接收,但仍收到該電子郵件時。
3. 該封電子郵件之主旨具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。
4. 寄件者具有偽造或隱匿其真實身份或來源者(包含信首資訊、寄件者地址、寄信之來源IP)。
5. 寄送大量收件者地址錯誤之電子郵件。
6. 對於大量發送之電子郵件,電子郵件服務提供者有正當理由認為,造成其與郵件相關設備之機能有重大障礙之虞者。
7. 線路或設備遭他人利用作為發送電子郵件者(包含 Open Relay, Open Proxy 等)。

三、 處理方式:
 
為避免本公司其他客戶權益受損或加重本公司系統負擔,濫發電子郵件者 (含使用者E-mail主機未關閉Open Relay,而遭他人利用以發送廣告郵件者) ,本公司將依據下列方式處理:
1. 首次遭檢舉濫發電子郵件者:
經查證屬實且為初犯者,本公司將以電話(語音外撥)及簡訊通知客戶,並以Email寄送"通知函"進行勸導,請用戶限期內改善。
2. 客戶證號下之ADSL服務第二次遭檢舉濫發電子郵件者:
經查證屬實且為第二次觸犯者,本公司將針對客戶證號下所有ADSL服務執行暫停使用,本公司也將以電話(語音外撥)及簡訊通知,並以郵件寄送"停權通知函"予客戶。如客戶在被停權期間,已有效改善或是處理完畢,可向本公司提出申請恢復使用權,客戶需簽回“禁止濫發電子郵件承諾書”保證不再濫發電子郵件。 客戶簽回後,再行恢復客戶服務,客戶未簽回期間仍須繳交ADSL服務月租費。
3. 經查證屬實且為第三次觸犯者,本公司將針對客戶名下所有ADSL服務執行終止租用,本公司也將以電話(語音外撥)及簡訊通知,並寄送“終止服務函”,另將公告於違反規範用戶名單網頁,客戶並應負一切法律責任。

ps.特殊情況說明:若客戶為下述狀況者,經查證屬實,本公司將直接停權該路被檢舉之電路。
(a)客戶行為足以影響本公司設備正常運作。
(b)客戶行為足以影響本公司其他客戶正常使用。
(c)已經有政府單位或ISP來客訴反應。
(d)已經被黑名單組織(RBL)有提供mail header,列入黑名單的客戶。
(e)當日已經有超過50人次來檢舉此客戶。

四、 相關問題:
 
1. 關閉Open Relay功能。
可參考 http://mail-abuse.org/tsi/ar-fix.html,或請相關設備廠商協助。
2. Spam Mail常見問題可參考網址 http://spam.gsnmm.gov.tw/
3. Open Relay自我測試可參考 http://spam.anet.net.tw/warn_list.htm#OpenRelay

五、 檢舉信函經查證如有誣陷他人或竄改郵件標頭之事實者,本公司將移交有關單位處理。

六、 本公司非常重視濫發電子郵件的問題,以後只要是您的信箱有收到本公司用戶所發的廣告信,您可附上完整信件『標頭及內容』轉寄至 spam@anet.net.tw 即可,這是專責受理此項問題的信箱。
  *如何附上完整信件『標頭及內容』?
1. 如果您使用 Netscape 傳訊者:
  檢視(V) -> 顯示標頭(D) -> 所有資訊(A) 然後將該封信轉寄(Forward)。
2. 如果您使用 Outlook Express:
  該封信件標題上按右鍵,選「以附加檔案方式轉寄(W)」。
3. 如果您使用 Outlook:
  方法一:寫一封新的信, 將原來的垃圾信用 drag-drop 的方式從收件匣拉到新的信件中。
方法二:工具(T) -> 選項(O) -> 偏好 -> 電子郵件選項(M) -> 回覆郵件時(R),選單中選取 "附加原始郵件" , 然後直接轉寄垃圾信就可以了。
4. 如果您使用 anet webmail:
  將該封信件儲存後,再將儲存之信件以附加檔案之方式寄送。

七、 若是您檢舉的廣告信並非本公司管轄之網域所發出, 本公司並無權對非本公司網域所發出的IP做任何查核或處分的作業,麻煩請將該信件轉寄給適當的網路管理者。查詢 IP 所屬單位,可至 http://whois.twnic.net/, 於 IP Whois Search 填入 IP 位址後,再點選 Search 即可。其他 ISP 業者的垃圾郵件檢舉信箱,請參考﹙他家業者檢舉信箱﹚。

八、 本辦法自公佈日起實施。部份條文如有增修,將不另行通知。

九、 若您對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有任何建議或申訴,歡迎批評、指教,並請註明您的姓名及聯絡電話。申訴方式亦可使用 service@tfn.net.tw 信箱或撥本公司客服專線4066-0357(苗栗地區請撥4266-0357、金門及台東地區請撥4666-0357)。